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于1987年9月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。2020年6月20日,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檔案工作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,經驗得以總結、規律得以認識、歷史得以延續,各項事業得以發展,都離不開檔案。